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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酒》《柿子酒》行业标准9月开始实施
  9月1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发布的轻工行业标准《果酒 第9部分:苹果酒》(QB/T 5476.9-2026)、《果酒 第10部分:柿子酒》(QB/T 5476.10-2026)正式实施。

  这是继《果酒 第6部分:荔枝酒》《果酒 第8部分:石榴酒》于2026年2月1日起实施后,又新实施的与果酒相关的行业标准。这一系列标准的落地,标志着我国果酒行业构建起了科学严谨的标准体系,标准化体系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必将助推果酒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6年2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26年第3号公告,批准了453项行业标准,其中,由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业发酵分技术委员会归口并组织制定的《果酒 第9部分:苹果酒》(QB/T 5476.9-2026)、《果酒 第10部分:柿子酒》(QB/T 5476.10-2026)、《葡萄酒、果酒感官品评导则》(QB/T 8218-2026)、《葡萄酒中3-甲氧基-1,2-丙二醇的测定方法 气相质谱法》(QB/T 8205-2026)、《米酿(食用型米酒、醪糟、酒酿)》(QB/T 8180-2026)以及《富铬酵母中三价铬和六价铬的测定》(QB/T 8179-2026)等6项标准正式发布,自9月1日起实施。   

  《果酒第9部分:苹果酒》规定了苹果酒的生产过程、感官、理化、净含量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并给出了便于技术规定的产品分类。该标准适用于苹果酒的生产、检验和销售。在分类方面,标准将苹果酒按含糖量分为干型、半甜型和甜型,按二氧化碳含量分为平静苹果酒和含气苹果酒(起泡苹果酒和苹果汽酒)。《果酒 第10部分:柿子酒》则规定了柿子酒的生产过程、感官、理化、净含量等要求,并给出了产品分类。

  202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果酒 第6部分:荔枝酒》(QB/T 5476.6-2025)和《果酒 第8部分:石榴酒》(QB/T 5476.8-2025)两项行业标准,于2025年7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第13号公告批准发布。

  值得注意的是,《果酒第6部分:荔枝酒》替代了原标准QB/T 4262-2011《荔枝酒》。与旧版相比,新版标准增加了“术语和定义”,更改了“产品分类”,增加了“生产过程要求”,更改了“感官要求”,增加了荔枝果酒的“感官要求”和“理化指标”,并更改了酒精度、总糖、干浸出物、挥发酸等指标要求。新版标准还增加了酸度的指标要求,删除了级别、滴定酸(以酒石酸计)、甲醇的指标要求。在术语和定义方面,荔枝酒分类为荔枝酒(发酵型)、荔枝果酒、特种荔枝酒(含气荔枝酒包括起泡荔枝酒、荔枝汽酒,脱醇荔枝酒包括低醇荔枝酒、无醇荔枝酒,荔枝利口酒)。     

  《果酒第8部分:石榴酒》则首次在行业层面明确了石榴酒的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全链条要求。石榴酒分类为石榴酒(发酵型)、石榴果酒、特种石榴酒(含气石榴酒包括起泡石榴酒、石榴汽酒,石榴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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